工单号: | 2017121810445310534430 |
标题: | 查处齐都医院对面范千味早餐亭 |
受理日期: | 2017-12-18 |
问题类型: | 日常生活 |
内容: | 匿名先生来电反映:齐都医院对面的范千味早餐亭的工作人员将使用过的一次性筷子清洗后再重复继续使用,卫生严重不达标,希望相关部门进行查处。请相关部门帮助落实处理,请处理并回复来电人。 |
反馈时间: | 2017-12-21 |
回复意见: | 我局接到工单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处理,稷下食药监所的执法人员立即到现场进行检查,经查该店为连锁加盟店,平时的食品由范千味提供,但被诉求单位也售卖自己加工食品,诉求人所说的一次性筷子放在桌子上的问题,是工作人员用来清理豆浆锅檐的,并未提供给消费者食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我局执法人员约谈了范千味与被诉求单位双方,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业限期整改,并对范千味提出要求,让其规范经营区内其他加盟店的经营行为。 |
回访结果: | 满意 |
办理部门: |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